第13节(2/2)
长长的文案中,汇集各种各样的有关各种噩梦的描述。
有普通级别的噩梦,坠楼坠河坠机的。
有恐怖级别的噩梦,被割喉断肢断头的,等等。
可以说,但凡你能想象的出来的噩梦,这里都有所描述。
袁小虎崽自认胆子不是十分大,瞟了一眼就想关掉这界面。
奈何小虎爪的操控能力不是那么强,无意中给他转移到了当前热搜的「实时」信息界面中。
然后,袁小虎崽就在此时转移到的界面中,看到了个有点熟悉的噩梦描述。
该描述除了带着热搜标题之外,还带着这样一个话题。
#当你在梦里遭受了连环车祸#
文中,博主对自己噩梦中的循环车祸进行了详细描述。
包括他从梦中看到的街道环境。
梦中他看到一个黑色西装打扮的高大冷酷男人,拎着一个豪华猫爬架,抱着一只蓬松松软乎乎的银渐层小猫,从街对面不远处的宠物店走出来,走向了一辆黑色顶级SUV。
梦中的环境非常的具体。
所以,博主在后文明确地指出。
他今天确实去过那条街,看到了一个男人和一只小猫,唯一地差别就是他在现实中并没有看到那辆冲他疾驰而来地银灰色跑车,然后他便进了路对面的商场,在商场扫码付费的按摩椅上睡着了,并做了这样一个梦。
袁琦看着这人的描述,疑惑地歪了歪脑袋。
所以,他白天所见,可能只是提前看到了这个人做的一个梦?
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袁小虎崽摇摇头,到底控制着爪子退出了这个热搜。
然后,他费劲巴拉地打开手机中的搜索引擎,勾着软乎乎的小虎爪,困难无比地把他突然想到的关键词输入了搜索栏中。
——失踪几年;
该搜索引擎展现地搜索结果,几乎全部都在向袁琦诉说这样一个事实。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利害关系人就已经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袁琦:……
他下落不明了整整十四年,岂止四年。
不过他活着地时候,啊呸,他下落不明之前,已经是孤身一人,没有什么厉害关系人,如果没有人提交申请的话,法院当没有宣告他的死亡。
他现在该做的,应该是带着身份证去相关单位确认一下。
然而问题是,他现在变不了人,这路径完全行不通。
袁琦咬着软软弹弹嚼不烂却味道依旧持久的糖球,踩着虎步,围着手机转了好几圈,身后尾巴有些不安地绕来绕去。
其实有没有宣告死亡,可以缓图之。
他最最想确认的是,这栋别墅,这属于他名下地唯一产业,是不是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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